內蒙古自治區發改委今日發布《關于內蒙古“十三五”分散式風電項目建設方案的公示》,公示時間為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01日。建設方案中規定了4條建設標準。以下為節選及公示原文:
(一)分散式風電項目接入電壓等級為35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嚴禁向110千伏(66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側反送電。
(二)分散式風電項目需安裝逆功率裝置,電網公司采用技術措施嚴格控制反送電。
(三)分散式風電項目擬接入的變電站沒有已接入或審定接入的電源項目,且考慮接入一個單體分散式風電項目。
(四)分散式風電項目單體建設容量不超過1萬千瓦(含1萬千瓦)。
建設規劃容量
由各盟市發展改革委按照國家分散式風電項目的有關技術要求,結合當地風能資源、土地資源等建設條件,以及電力公司出具對該盟市分散式風電項目的接入和消納的意見,確定建設規劃容量。
關于內蒙古“十三五”分散式風電項目建設方案的公示
根據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快推進分散式風電項目建設有關要求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17〕3號)要求,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制定了《內蒙古“十三五”分散式風電項目建設方案》,現將建設方案公示。
一、公示內容
內蒙古“十三五”分散式風電項目建設方案,見附件。
二、公示時間
公示時間從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01日。
三、受理方式
歡迎單位和個人可通過來訪、來函、電話等形式提出上述公示內容有關意見建議。
受理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能源局)
受理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受理電話:0471-6604565
特此公示
2017年11月27日
附件:內蒙古“十三五”分散式風電項目建設方案
關于內蒙古“十三五”分散式風電項目
建設方案的公示
根據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快推進分散式風電項目建設有關要求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17〕3號)要求,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制定了《內蒙古“十三五”分散式風電項目建設方案》,現將建設方案公示。
一、公示內容
內蒙古“十三五”分散式風電項目建設方案,見附件。
二、公示時間
公示時間從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01日。
三、受理方式
歡迎單位和個人可通過來訪、來函、電話等形式提出上述公示內容有關意見建議。
受理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能源局)
受理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受理電話:0471-6604565
特此公示
附件: 內蒙古“十三五”分散式風電項目建設方案
2017年11月27日
內蒙古“十三五”分散式風電項目建設方案
“十三五”期間,我區規劃建設符合技術條件的分散式風電項目,根據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快推進分散式風電項目建設有關要求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17〕3號)文件要求,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制定了《內蒙古“十三五”分散式風電項目建設方案》。
一、開發原則
分散式風電項目開發建設應具備可接入低電壓配電網條件,所發電量具備完全就地消納條件。
二、建設標準
(一)分散式風電項目接入電壓等級為35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嚴禁向110千伏(66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側反送電。
(二)分散式風電項目需安裝逆功率裝置,電網公司采用技術措施嚴格控制反送電。
(三)分散式風電項目擬接入的變電站沒有已接入或審定接入的電源項目,且考慮接入一個單體分散式風電項目。
(四)分散式風電項目單體建設容量不超過1萬千瓦(含1萬千瓦)。
三、建設容量
由各盟市發展改革委按照國家分散式風電項目的有關技術要求,結合當地風能資源、土地資源等建設條件,以及電力公司出具對該盟市分散式風電項目的接入和消納的意見,確定建設容量。
四、報審程序
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的有關要求,電力公司對盟市發展改革委提出的分散式風電項目的接入和消納以及建設容量出具意見;盟市發展改革委將本盟市分散式風電項目的建設容量、個數、變電站負荷等具體建設方案向全社會公示,并將建設方案和公示結果上報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審核匯總后將全區分散式風電項目上報國家備案并下達各盟市組織實施。
五、相關要求
(一)根據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下達到各相關盟市的分散式風電項目,結合國家風電項目核準的有關政策要求,盟市發展改革委指導項目單位落實好建設條件,核準具備條件的分散式風電項目,確保項目盡早開工建設。
(二)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和國網內蒙古東部電力有限公司辦理分散式風電項目接入電網相關手續,保證我區分散式風電項目電網接入安全可靠,確保項目建成之后所發電量就地全額消納。